我们两个从床上蹦起来,什么也顾不得,便顺着声音的方向跑去。
这一次,我与琼斯没能进入现场,毕竟我们现在的身份是贫民区的两个刚刚到来的小角色。警察的反应这次倒是相当迅速,事实上自从第二起命案发生后,女王陛下就亲自过问过此事,警察局在贫民区增设了一些警力,夜间也安排人巡逻了,可是对比贫民区庞大的人口数据,这点警力还是杯水车薪,除了出现场的速度提高不少之外,还没发现别的优点。
爱德华是第二批赶到的,他很快便发现了我们,却只是不让人察觉地对着我们微微点了下头,特意站在我们附近听下属汇报情况:“死者名叫安妮查普曼,女,47岁,性工作者,独居,死亡地点在她自己的家里,死者身中三十九刀,且腹部的肉被凶手割下,现场的墙壁、地面及天花板上都存在着大量喷溅鲜血的痕迹,死者死前没有太多挣扎。”
身中三十九刀,而且房间内有大量鲜血喷溅痕迹,这就说明凶手在用刀捅死者时,死者的心脏仍然跳动,动脉压压着大量的鲜血从伤口处喷出,死者却没有过多挣扎。
可是这不合理。玛莉安的验尸报告上称,死者死前曾经奋力挣扎过,她的两只胳膊却布满抵御性伤痕。
如果说几名死者的死因都是因为身体内所有细胞能量被抽取干净,为什么玛莉安能反抗如斯安妮却静悄悄死去?凶手为什么会对他们区别对待呢?玛莉安与安妮的区别是什么?
“探长,我们发现一位目击证人!”一名警察兴奋的叫声将我从沉思有打断,只见他拉着个满身酒臭气的老头径直过来。
“把你刚刚跟我说的话,再说一遍。”
那老头打了个嗝,喷出一股恶臭,离他近些的人们无一幸免被熏得皱了皱眉头。
“嗝~老头子我昨天喝得有点多,就倒在那边的墙根底下睡着了。嗝,大概,早上天刚蒙蒙亮,我听到有个女人的闷叫声,我也没在意,你知道的,这里出来卖的女人最多,我还以为是哪个早上起来做运动的,可是她吵醒了老头子,老头子睡不着了,就窝在那抓虱子玩,没多久,那女人也不叫了,然后,就是那间,死人的那间,门突然开了,老头子听到动静抬眼看去,出来的是个小孩子,我也就没在意。谁知道一个小孩子也会杀人啊!”
什么?凶手居然是个孩子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