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笠伸手接过,高冷的点了点头,塞进了储物戒中。
心中暗道我等会就偷偷看。
拔书无情。
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在椅子上靠躺下来,瑰丽的朝霞仍在东方,刚刚探出山头,空气中还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。
“小蝶,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之前一直装普通人的原因了吧?”
“原因太多啦,嗯……我先给大人普及一下炼魂师的修炼体系。”
她真的,我哭死,她竟然知道我是土…哦不,她竟然知道心底对知识的渴望!
“首先呢,无论何种体系,肉身均是重中之重,哪怕是以神魂著称的炼魂师也不例外,无身之魂就如无根之萍。”
说到这小蝶又停顿了一下,好像是不知从何说起。
“大人眼中的炼魂师是怎样的呢?”
李笠认真的想了想,吐出一个字“大”!
小蝶:“???”
“哦,倒也不是,李忠良就是六短身材,肯定很小。”
小蝶:“……”
李笠正了正色,面露回忆之色。
“我眼中的炼魂师神魂强大无比,看谁不爽就夺舍他儿子!”
小蝶一副果然如我所料的样子,娇声道:“哪有这么厉害!炼魂师修炼特别难的!难杀也只是针对三品分魂境以上。至于大人所说的夺舍,其实很少见的啦!”
“我一共见过两个,都是夺舍的……”
“李忠良之所以夺舍黑四,是因为被许诺了很多好处!我嘛……”
小蝶有些没好气地看着李笠,李笠自然也明白她的意思,开心地笑了笑。
“其他体系神魂亦有其修炼之法,兽化者勾勒神魂,而后铸造为铠;武者炼神境需七七四十九天不间断的锤炼神魂,亦是强大;修真者神魂化元婴,甚至有专门的神魂杀法;
加上夺舍乃是客场作战,因此若想夺舍,需神魂之力强于对方数倍才行。比如李忠良,五品御物境最多夺舍七品造血境的……”
“这是其一,其二便是……自己的肉身肯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呀,他人肉身再好,与神魂也非同源。”
“当然啦,三品分魂境就不一样了,另外两大主魂只会保持原身的一部分本源,从根源上知道自己是谁,但记忆却少很多,可以看做是一张极为强大的白纸!”
李笠认真思考着小蝶所说的话,如果分魂看做是一张白纸,那其分魂第一个夺舍的肉身其实就相当于自己的肉身,不存在契不契合一说。
果然,不管何时何地,第一次都至关重要啊,小蝶夺舍的第一个对象不会就是小蝶吧……
小蝶见李笠不回话,以为是自己说的太过高深,她又明显认真思考了一番,然后说道:
“我举个例子!肉身于炼魂师而言就像是‘家’,夺舍就类似换了个家住,但是原来的家住习惯了,所以搬家后各方面都需要慢慢契合,继承原主人的记忆也是个苦力活,费时费力的,但这也仅仅只是让自己更像原主人,终究还是不如原主人的。
还有就是,新家的环境怎么样呀,够不够高呀,我可是足足有三丈高呢!不够高的话我就只能佝身进去惹。”小蝶绘声绘色地比划着,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李笠揉了揉小蝶的青丝,难为你了,举例得如此生动形象。
“那你现在这个‘家’高不高?”
“我是趴着进去的,而且环境特别差,原主人还没有留记忆给我!”
“趴着进去的时候身后没其他人吧?”
小蝶:???
虽然心里有些愧疚,但李笠还是问了出来。
完全是男人的本能啊!
李笠很快就转移话题。
“这和为啥之前装成普通人没啥关系吧……”
“因为隔壁还有条豺狼时不时的偷窥大人嘛!”
“李忠良?”
“大人真聪明!”
“可是他境界不是才五品吗?”
“他在新家住了一年多啦,早就契合了。”
???
李笠很清楚的记得郑玄阳和自己说过,第一次发现黑四的异常是在两个月前,他随即就把疑惑问了出来。
小蝶嘻嘻一笑,有些骄傲的说道:“他是说的两个多月前李忠良的角斗有问题吧?那是因为我把噬魂血魔蛛给他啦!他不得不剥自身神魂喂养此蛛,神魂之力削弱,控制不再天衣无缝,可不就会被看出破绽嘛!
至于凶杀案……此蛛不仅需定期嗜魂,还要嗜血!魂的话他自己便能喂,但那这具身体尚未达到造血境,血就只能杀人取血啦。”
若非小蝶告诉自己,自己恐怕会一直以为李忠良就是两个多月前才夺舍的黑四,还有……搞半天原来这蜘蛛是你给他的!
李忠良可能还在傻乐小蝶竟然会把此等宝物给他吧……
说了这么多,李笠还是感觉哪里怪怪的,自己最开始是问的什么来着?
哦对,是问为何瞒着我……总结一下小蝶的话就是:自己刚来,且这身体太过破烂,隔壁有个身体装修的还不错的李忠良,怕被他发现所以装普通人。
奇怪的地方在于……三品分魂境再怎么着也比五品御物境厉害吧。
不过她也说了原因很多,这也许只是其中一个吧。
今日已不好再问,下午找机会再输给她几次,尽管每次她都吃得眉开眼笑的。
……
七月十日,我又开始写日记了。
我今日想偷偷打开小蝶所送的“蓝皮书”,发现她竟然上锁了!
好好好,正人君子你也防!
……
七月十一日,严大山再次来访,他的语气有些淡漠,想必是因为我四日后便不再是他韭菜地里的一茬韭菜了的原因。
他来是告知我拍卖大会详细规则的,顺便送了我一条裤子,以及让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物品,因为我可能要下车了。
嗯,人生的这趟车。
……
七月十二日,出乎意料,五哥来访。
他很是诚恳地和我说,如果能活到最后,他会让我晋级。
……
七月十三日,我亲手为小蝶戴上戒指,并且嘱咐他一定要保管好,这里面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。
两本书。
一对骨白色的指虎。
一串檀珠。
说来惭愧,三个平方的空间就装这点小玩意,要是戒指有灵估计找个豆腐撞死了。
……
七月十四日,今夜无月,晚上我与小蝶促膝长谈,注定无眠。
这是我在黑耀的最后一篇日记,我把剩下的血币当做薪柴,血币烧起熊熊大火,日记在火光中结束了它的一生。
而我的一生,是否会在明日结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