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叫宏宇,不知秦兄是路过还是住在这山里。”
如果说秦峰是被宏宇的诗吸引而来。那宏宇现在的话。就纯属尬聊。谁会没事住在这大山里?
“我只是路过。要去采那玉茎金莲。 难道兄弟你不是吗?”秦风说话很直爽。没有丝毫隐瞒。宏宇尴尬地笑了笑。我实力低微。只是去见见世面而已。
大汉倒是毫不在意:“那玉茎金莲本是天材地宝。有缘者得之。兄弟不要妄自菲薄”。
宏宇一笑,未置可否。面前这大汉,虽看不出是什么修为,但肯定比宏宇高得多。大汉取出两坛酒,扔给宏宇一坛:“你我今日相遏,也算有缘,闷坐无聊,不如一起喝酒”。宏宇打开封口,闻了闻,酒香浓郁,沁人心脾。喝了一口,柔和绵软,有股淡淡的果味儿,口感还不错,就是度数太低,喝惯了高度酒的他有些不适应,但还是违心地说了句:“好酒。”
秦峰得意说道:“那是自然。这是我用数十种灵果酿造而成,别处是喝不到的。”宏宇暗自庆幸,自己没有拿酒出来,否则,不是打人家脸吗?
小丫头走到宏宇身边,低声道:“大哥哥,我饿了。”
秦峰看着白素素问道:“这是你妹妹?”
宏宇点点头,算是回答了秦峰的问题。一脸宠溺地对白素素说道:“你和小鹰去玩儿吧,回来时我我也带点儿。
“放心吧,忘不了你。”小丫头答应一句,爬上鹰背向群山深处飞去。半个时辰之后,天即将完全黑下来时,她们才回来。雄瓜抓着两只兔子。小丫头回来后,不再喊饿,蜷缩在一片茅草里睡了,雄鹰卧在她身边儿,展开一只翅膀将她盖住。
宏宇生起篝火开始烤兔子,有外人在,不宜喝好酒,如果再没有可口的下酒菜,那也太惨了。秦峰对他烤肉的手艺赞不绝口,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兔子,把骨头啃得连狗都嫌弃。秦峰也是爱酒之人,跟宏宇喝了一宿,也聊了一宿,从相互提防,试探,到后来了解对方的禁忌,都不去碰触。只说天南地北,奇闻趣事。
天亮后,秦峰先一步离开,分手时,宏宇送给秦峰一小坛酒,秦峰当时也没太在意,只是欣然接受,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坛酒,让他日后,再也忘不了宏宇。